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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 - 教導處 | 2017-11-01 | 人氣:559

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6年10月3日臺教體署學(三)字第1060032142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計畫希冀透過地方政府自行辦理體育及特教教師分流
增能研習,有效改善目前適應體育師資素質並增進教師適
應體育教學知能,以因應目前特殊學生回歸主流教育現場
的挑戰。。
三、請於106年10月31日前檢附實施計畫(須含辦理場次、時
間、地點、講師名單與課程表)及經費表(核章)逕送本
府彙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