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幼兒園代理教師(代理借調教育處缺):正取:盧雅靖。 二、錄取人員請於 114 年 2 月3 日(星期一)上午 9 時至 11 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逕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,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。 三、依 113 學年度第 1 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(第 1 次公告分 6 次招考)規定,本案已錄取足額,爰取消第 4.5.6 次招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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